******有限公司委托,拟对万安润安水务韶口纯净水代加工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建设资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招标公告附件二维码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和图纸(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需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因图纸存量太大,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法上传,供应商可以通过邮箱方式索取图纸。),并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地点准时参加开标,并于2025年07月07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WACG******4
2、项目名称:万安润安水务韶口纯净水代加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1289.46万元(以财政评审价为招标价)
5、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万安润安水务韶口纯净水代加工项目 | 1 | 批 | 1289.46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内将全部货物准备完成,并到达项目现场。设备进场后,30个日历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具备联合试运行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③供应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查询确认。
④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资料时,需先提供一份用于开标现场核查,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在响应文件胶装材料中,亦需完整附上一份,以便后续流程使用。原件开标现场审核,不接受电子身份证)
特别提醒:以上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套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响应人名称和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概不接收零散资料。
为保证采购活动更规范,保障采购单位权益,供应商需对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放入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附件格式《投标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7月04日17: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招标公告附件二维码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需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因图纸存量太大,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法上传,供应商可以通过邮箱方式索取图纸。),并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8时00分至9点00分前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面交开标现场采购单位(招标代理公司),开标现场纸质密封提交(详见采购文件要求)。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采购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万安中大道17号)。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②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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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经办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地址:吉安市万安县电站路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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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96-******
E-mail:******
日期:2025年06月16 日